醫政公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轉衛福部考量國內嚴重特殊性肺炎疫情之發展,雖已於嚴峻狀況轉為控制中,惟仍有感染事件發生,為維護防疫工作持續運行,有關全國醫療機構,經地方衛生局指定後,得免提報通訊診察治療實施計畫,以通訊方式診察治療門診病人之期間,自即日起修正為延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