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申辦須知

會員各類申請應辦事項流程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會員各類申請應辦事項流程
公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青島西路11號3樓/服務電話:(02)2314-3456  ext 14 林小姐
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30
 
新入會
【入會申請書】一份(可到會填寫)
中醫師證書正本
考試院及格證書正本
身份證正本查驗(正、反面影本一份)
二吋照片一張(脫帽半身)
私章
◎醫師如未克親自臨櫃辦理,請出具【委託書】
曾加入其他縣市公會,須具【退會證明書】。
費用:
1.會員服務費: 60,000
2.入會費: 3,600
3.常年會費: 1,800(600/)
【入會時收三個月常年會費;爾後常年會費分上、下半年度各為$3,600元收取)。
公會會員開執業異動服務項目
登記執業
檢附右列證明文件:1~7
證明文件:
1.中醫師證書正本
2.身份證正本查驗
(正、反面影本一份)
3.私章。
4.非本人親自辦理,請出具【委託書】委託人/受託人之身份證
5.二吋照片一張(脫帽半身)
6.新診所【在職證明書】一份
8.舊診所【離職證明書】或【切結書】一份。
 
 
異動手續費150
常年會費須繳清
 
辦理開、執業異動流程:
1開業申請:依辦理事項備齊所需文件赴公會辦理手續至稽查站辦理開業手續。
(1)有關診所開業審查,負責醫師應至現場配合審查。
(2)開業註銷:原址招牌、設備須拆除。
(3)開業變更登記:原址招牌、設備須拆除;新診所比照原登記審查。
 
2執業申請:依辦理事項備齊文件赴公會辦理手續(執業異動本會受衛生局委託代辦執照,由專人至衛生局送件)
 
醫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註銷,以免受罰。
登記開業
檢附右列證明文件:1~4
須有兩年之服務年資
新診所名稱先以電話至公會查詢,市區內不得有相同名稱。
執業改開業
檢附右列證明文件:1~47
新診所名稱先以電話至公會查詢,市區內不得有相同名稱。
須有兩年之服務年資
舊診所【離職證明書】或【切結書】
舊診所執業執照(正本)繳銷
開業改執業
請備右列證明文件:1~4
變更執業地點
檢附右列證明文件:1~8
舊診所執業執照(正本)繳銷
新診所【在職證明書】一份
二吋照片二張(脫帽半身)
變更診所地址
請備右列1~4項資料
變更診所名稱
新診所名稱先以電話向公會查詢,市區內不得有相同名稱。
註銷開業
(成為純會員)
請備右列1~4項資料
註銷執業
(成為純會員)
請備右列1~47~8項資料
舊診所執業執照(正本)繳銷
執業執照(換照)
請備右列1~57項資料◎執業執照
在職證明書◎衛福部積分系統學分報表
於執照效期屆滿前六個月,可提出申請辦理。
執業執照(補發)
請備右列1~57項資料
切結書在職證明書
退會
請備右列1~4項資料
會員證書繳回
退會申請書一份(可到會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