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政公文

中醫師全聯會函:因受肺炎疫情影響,若醫師於1091231前申請執業登記於醫院時,因疫情無法完成並檢續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衛生主管機關可暫予同意並發給執業執照,惟應於1年內補足所需積分,並於1個月內由聘任醫院提出完成感染管制相關訓練課程8小時以上證明文件,違者廢止其執業執照。